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,保证录取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
考生严格按照《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》中关于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,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,考试报到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。
时间:5月28日 上午9:00-11:00 下午3:00-5:00。
地点: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(安徽省蚌埠市龙湖东校区一号办公楼C209室)(靠近学校西门)。
二、初试(笔试)安排
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初试试题的命制、保管、印刷、封装、评卷等工作。学校保密办全程参与,纪委办监督,保证初试工作按国家相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,并做好考生考试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考试科目 | 时间 | 地点 |
英语 | 5月29日8:30-11:30 | 龙湖东校区广学楼302教室 |
经济学综合 | 5月29日13:30-16:30 | 龙湖东校区广学楼302教室 |
经济学前沿 | 5月29日18:00-21:00 | 龙湖东校区广学楼302教室 |
考生资格初审通过者可于5月26日-5月30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《准考证》,名单见附件1: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进入初试名单。《准考证》使用A4版白纸打印,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。
考生须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进入考场,主动配合老师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。为方便金属探测仪检查,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(穿戴)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。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(如手机、蓝牙耳机、电子手表、照相设备、扫描设备等)、计算器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具体要求见附件2: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笔试考场规则。
每门笔试科目开考前25分钟可以进入考场。每门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
注意:《准考证》正、反两面在考试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,若违反,按考试违纪处理。
三、复试(面试)安排
(一)面试抽签
面试考生于5月30日8:00,至面试候考室(广学楼302教室)现场抽签,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面试出场顺序。
抽签开始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参与现场抽签和复试面试。每位考生抽签结束后,现场签字确认,将手机关机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。
(二)面试流程
1.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绍。
2.英语交流和回答问题。
3.阐述本人攻读博士研究计划(包括个人基本情况、科研工作情况和博士学习研究计划等)。
4.回答专家提问。
(三)面试考核
复试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,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外语应用能力、专业素养、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。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1.外语应用能力考核
满分100分,占综合考核成绩的20%。考核考生英语交流和文献翻译等能力。
2.专业素养考核
满分100分,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%。考核考生对该学科专业领域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。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3.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潜质考核
满分100分,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%。考核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,侧重对考生的逻辑思维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四、成绩计算
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,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。综合考核成绩=初试总成绩/初试总成绩满分×100×50%+复试总成绩×50%。
五、录取办法
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综合考核成绩,按照“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1.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,结合招生计划依序录取。若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相等,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。
2.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将不予录取、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:
(1)申请、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;
(2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;
(3)体检不合格;
(4)复试总成绩<60分。
3.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,如有变动,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,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。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。
六、其他事宜
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报考、录取、入学资格或学籍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,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。
联系电话: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52-3169051,纪委办公室0552-3171171。
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
2025年5月24日